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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(街)科技办(经济和科技信息局)、松山湖科教局、各有关企业: 为了扶持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**活动,地区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**基金(以下简称“地区**基金”),我市从2005年开始也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**资金(以下简称“市**资金”)。现开始受理2011年我市*二批**资金项目申报,具体事项如下: 一、项目申报要求 2011年度*二批**资金项目申报条件按照《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**基金项目申报须知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须知》)和《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**基金若干**项目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执行。 (一)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: 1、符合地区产业、技术政策,技术含量高,**性较强,知识产权清晰,技术处于国内良好水平; 2、*项目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; 3、**是以生产、销售、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,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,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 4、符合《指南》要求的项目。 (二)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: 1、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; 2、主要从事**产品的研究、开发、生产或服务业务,且申报的项目**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; 3、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,并有持续**的意识; 4、具有大专以上*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%以上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%以上; 5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,资产负债率合理(不**过70%);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%(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); 6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; 7、外商独资企业拥有股权未**过50%的中外合资企业(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)。 (三)不支持的对象 1、不符合地区产业政策的项目。 2、无自主**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,低水平重复项目,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。 3、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。 4、已列入地区科技计划并得到地区科技经费支持的、目前尚未验收的企业的项目。 5、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。 6、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。 7、《指南》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。 8、承担过**基金或**资金项目的企业,具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,不能申报本批项目: (1)立项项目还在执行,没有验收; (2)立项项目结题或验收结果在80分以下,时间未**过一年; (3)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,时间未**过三年; (4)立项项目终止; (5)项目已**到地区**基金管理中心但立项文件未公布的。 具体申请条件、要求详见《申报须知》和《指南》。 二、申报类型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,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,申报**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。 (1)初创期企业是指2009年7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,市**资金支持金额为20万元。 (2)成长期企业是指2009年7月1日以前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,市**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不**过55万元。 (以上时间按申报2012年地区**基金界定) 三、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网上注册截至时间为2011年10月14日下午17:00,项目申报(书面申报材料提交)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1日下午17:00。 四、申报程序 1、申报单位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**基金网站(www.)注册,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; 2、申报企业将注册企业认证材料(企业注册信息表、企业注册承诺书、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国税登记证、地税登记证、验资报告、公司章程)一式一份及原件交到东莞市**基金管理中心审核; 3、申报企业填写申报材料; 4、申报企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(一式五份)交到东莞市**基金管理中心。 周佐石 广州华进联合**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3号胜和广场C栋12楼F单元(体育馆对面) 邮箱:@ 电话:0769-23021072-822/ 传真:0769-22225317 网址/